记者从市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站获悉,我省首个建筑装修管理法规--《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漳州市许多家庭装饰装修企业纷纷表示,《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漳州家装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做得好的企业将从中获益,做得不好的企业将无法适应漳州市家装市场激烈的竞争,将被淘汰出局。
装修工程最少保修2年
据了解,《办法》第18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按约定执行。据广州一家装饰公司经理介绍,该公司去年刚进入漳州时,每完工一套的工地,都会发一张保修卡给业主,其保修年份都高于《办法》第18条规定的年限。游击队装修往往会跟业主讲,你房子真的出问题,一个电话他就会帮业主解决,许多业主也认为到时出问题再找也不迟。但一两年后当房子出现问题后,业主再找当初帮忙装修的游击队时,有的手机已换主人,有的找到人又百般推托不愿维修。现在出台了相关规定,这让业主能够重视新居装修好后的售后服务问题以及和装修单位签订装修保修合同。
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
《办法》第11条规定,在装修过程中,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都属于禁止范围之内。对于违反《办法》规定,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的,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装修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的,对装修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家公司设计总监举例说,以前有个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要对承重墙进行拆除,设计师明确表态不允许,业主听了很不高兴。现在好了,遇到这类问题就不用再和业主大谈道理,只要拿出《办法》就有说服力了。
销售统一装修的商品住宅时
双方应当作出约定
现在,漳州市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正在建造单身公寓和高档商品房,这些房子都是经过精装修才推向市场的。对于这些房子,《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实行统一装修的商品住宅时,购销双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装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提供装修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包含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未提供这些内容,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漳州市本土一家装企业负责人说,这是对漳州市家装企业提高自身施工技术水平的重大考验,必须加强企业规范管理,按照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装修单位应当建立
信用档案
据介绍,《办法》第20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装修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这对于正规的品牌家装公司而言是再好不过的。
业主一生装修一两次房子已经是相当多的了,因此他们对家装行业是比较陌生,属于信息不对称,现在主管部门或者建筑装修行业协会建立装修信用档案后,这些做得比较好的家装公司将得到进一步认可,业主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也会变得更加理性。(海峡生活报 徐小容 朱亚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