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及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机构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房[2007]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于5月上旬举办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资格换证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凡持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经纪岗位资格证书有效期二年已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均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考试换证:参训人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建设厅审核换发新的岗位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5月7日至8日(7日上午8:30报道开课)。
四、培训地点:漳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芗城区胜利西路95号,旧地名“石龟头”)。
五、培训费用:继续教育培训330元/人,于开课时向培训中心交纳。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于4月30日前向漳州市房地产业协会(芗城区北京路275-6号,旧地名“市仔头”)报名。
七、其他: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须填写《房地产经纪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可向本会索取,也可自行从网站下载),表内“所在单位对本人执业道德和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栏目,无工作单位的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证明
(二)学员报名时须提交《房地产经纪人从业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4张,以及有效期满的房地产经纪岗位资格证书。
(三)本会联系人:陈珍珍、陈徐高。联系电话:2093215、2094022。
漳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