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了两周,仅仅两周的时间,汶川人们经历了太多的恐慌,伤痛,感动,所有的一切都始料未及,此次地震给人们带来永久的痛楚。可是在生活稍稍平静之后,人们还要面对现实,原本舒适的家,如今成为一片废墟,自己不能正常生活不说,贷款购房人还要面临还贷的压力,生活陷入僵局,此时才发现,面对自然灾难,人是如此的无助与脆弱,如果你不能未雨绸缪,你将永远是个弱者,任凭灾难的宰割。
地震后,房贷还款问题倍受关注,很多幸存者的房屋已经倒塌,无家可归,可是却要面对银行的房屋贷款,原本悲惨的生活,陷入更大的困境。
地震发生了,谁来保护我们的房产?到底谁该为地震后倒塌的房屋买单?
凯盛经略的专家分析: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如此惨重的自然灾害,对人们身体上,心里上都造成了重大的伤害,为了将伤害降到最低,国家需要采取一些举措,来帮助受灾的人。目前,国家已经迅速果断的,发布了一些特殊的举措,比如,日前银监会发出关于因地震无力偿还的债务应予核销的通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 》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房屋在地震灾害中倒塌,如果个人为房屋购买了房产保险,且保险中约定,保险公司对地震后的损失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地震后的理赔问题,那就需要进一步鉴定;汶川地震发生的非常突然,很多购买了房贷险的客户,也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地震后的赔付问题,如果不从人情角度考虑,地震所造成的房产损失只能由房屋所有人来承担,欠银行的房款还是需要继续偿还的。目前国有大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强,但是一些地区银行和合作社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较差,对于自身的坏账问题处理都已经很吃力,如果再直接承担地震后的损失,很可能会影响这些企业的正常运营,健康发展,从而可能对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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